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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三个“强化”构建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新格局

2020年12月30日09:2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今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聚焦居民小区这一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和服务居民群众的前沿阵地,站在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积极探索新时代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的有效路径,着力打造“党建圈”“治理圈”“服务圈”高度统一、共建共治共享有效衔接的小区治理新格局。

强化核心引领,培育小区治理“主心骨”

强组织。突出党的组织建设和组织创新,及时调整优化网格管理单元与居民小区的最大程度重合,将“支部建在网格上”优化调整为“支部建在小区上”,采取单独建、分片建、联合建等方式,全覆盖建立553个建制性小区(片区)党支部,将党组织链条延伸到居民小区,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一贯到底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动力主轴。

强队伍。注重把群众信得过、服务有本事、治理有办法的党员骨干推选为小区党支部书记,268名社区“两委”成员及社区干事、253名退休党员骨干、32名业委会党员负责人担任小区党支部书记。按照“保留一批、调整一批、推选一批、吸收一批”的思路,吸纳在疫情防控中政治可靠、表现突出的物资团购“团长”、邻里互助群“群主”、志愿服务队“队长”、就近报到党员等2294名党员骨干担任楼栋党小组长、2453名党员担任中心户,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扎根楼栋、深入群众。

强保障。依托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工作场所、小区会所、老旧小区配建等公共空间,新建257个小区党群服务驿站,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议事、代办和服务场所,打造“邻里夜话”“三方联动”吧、“同心圆”议事厅、“小区治理”月月谈、“街坊说事室”等小区治理工作品牌,形成凤凰城小区“1+7+N”、城市之光小区“525+”等一批务实管用的小区党建工作法。

强化“三方联动”,唱响小区治理“主旋律”

分类推进“红色物业”。坚持以市场物业为主体、自管物业为补充、公益物业为依托,以“稳定覆盖率、扩大转化率、提高收费率、提升满意率”为目标,分类推进“红色物业”有形有效覆盖。按照“红色物业”“三化”要求,开展“物业牵手”行动,引导专业物业公司就近帮扶自管物业小区,推动15个小区由自管物业向专业化物业转化。建立街道物业管理联席会制度,成立“红色物业”联盟,聘请第三方开展物业服务监管巡查,常态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评议,努力把物业服务队伍打造成离群众最近、服务最贴心的党的工作队。

聚力打造“红色业委会”。创设业委会帮辅中心,探索打造红色业委会“525+”工作法,全面加强党建引领业委会建设水平。坚持“有组织、有队伍、有活动、有制度、有保障”标准,依托57个业主委员会单独成立党组织,112个业委会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小区业委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全面推行支部先议制度、收益管理制度、专制执行秘书制度、业主教育制度及星级评选制度,通过小区业委会选任、帮辅中心选聘等方式,选派3名专职执行秘书帮助业委会开展换届选举、处理日常事务,运行效果良好,保证了业委会规范运行和工作延续性。

全面深化“三方联动”。全面推行小区党支部领导下的居民小组、小区业委会和物业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形成小区治理合力。全面实施“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荐符合条件的94名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小区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委会主任,282名小区党支部委员担任业委会委员。推进152名社区“两委”成员担任物业企业义务质量总监,64名物业企业、自管物业服务站负责人担任社区兼职委员,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小区党支部每周召集居民小组、业委会和物业企业负责人,共同研究小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重大事项,合力破解“僵尸车”清理、电梯维修、小区违建等小区治理难题。

强化赋能增能,建强小区治理“主力军”

放大增量,推动机关党员常态下沉。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下沉党员广泛参与“认岗、认事、认亲”活动,结合工作性质与个人特长,主动认领文明宣传、政策宣讲、环境维护、疫情防控等通用岗位和小区医生、小区律师、小区教师、小区调解员等专业化岗位;采取“一帮一”或“多帮一”形式,发动就近报到党员主动与2712户特殊群体家庭结对帮扶,力所能及提供微服务、圆梦微心愿,有效破解下沉党员机关化、事务化、形式化问题。探索建立“居民点单、社区派单、单位(党员)接单”制度,利用“武汉微邻里”等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考评,切实减轻社区和下沉党员负担。

盘活存量,激发社区直管党员活力。围绕“理顺关系、加强教育、发挥作用”三个关键,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党员“目标式”管理、无职党员“设岗式”管理、流动党员“跟踪式”管理、老弱党员“关怀式”管理等模式,开展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建立社区直管党员分类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引导党员在为民服务中做到“六带头”、争当“六大员”。

突破变量,推动执法力量进小区。以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整合现有区街执法力量和资源,在街道层面组建统一的综合执法中心,推动城管、园林、市场监管、公安等执法力量进小区,合力协调解决小区治理难题。(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供稿)

(责编:谢倩、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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